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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招生

单招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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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高专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机制,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16〕66号)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湘教考通〔2016〕5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有关精神,严密组织,规范操作,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我校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

二、组织机构、成员及主要职责

设立学校2016年单独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八个工作组。

1、单独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建中 郭争鸣

副组长:潘 斌 刘 杰 刘庆林 刘光喜 黎敬章

成 员:徐筱红 冯刚利 冯务群 唐凤平 宋海鹏 郭 翔

彭攸灵 马 成 吴 争 钟 勇 孔祥临 宁 静

职 责:负责学校单独招生试点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

2、八个工作组

(1)资格审查工作组

组 长:刘庆林

副组长:徐筱红

组 员:刘英俊 刘金花

职 责:负责审核所有报名考生资格。

(2)招生录取工作组

组 长:刘庆林

副组长:徐筱红

组 员:刘英俊 刘金花

职 责:生源组织、报名、录取及考生联系;负责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统筹;负责与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联络。

(3)命题考务工作组

组 长:刘 杰

副组长:冯务群

组 员:周爱民 许卫平 肖一飞

职 责:负责命题、组考、阅卷及综合素质测试相关工作,负责命题、阅卷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4)招生监督工作组

组 长:刘光喜

副组长:马 成

组 员:张 红 刘玲俐

职 责:全面参与单独招生工作,负责阳光工程以及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全过程监督单招环节,受理相关信访投诉举报,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5)安全工作组

组 长:黎敬章

副组长:孔祥临

组 员:刘 忠 邹 勇 朱继仕

职 责:负责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

(6)财务工作组

组 长:黎敬章

副组长:吴 争

组 员:张爱武 王希婷

职 责:负责收取单独招生报名考试等相关费用。

(7)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 长:黎敬章

副组长:钟 勇

组 员:邓晖 陈虎 朱辉 白建民

职 责:负责考试过程中后勤保障及考生、家长的接待。

(8)宣传工作组

组 长:潘 斌

副组长:宁 静

组 员:潘 登

职 责:负责招生宣传。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业大类

专业名称

学费

学制

计划数

高考

科类

医学类

中医学

5460元/年

高职专科

三年制

100

文理

、中职对口

护 理

5460元/年

100

药品生产技术

4600元/年

60

合计

260

四、招生对象

单招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16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五、报名流程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登录用户名与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报名号与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时设置的登录密码。也可直接登录学校主网站(www.hntcmc.net)点击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窗口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3月21日-4月5日。报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具体报名办法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3、专业志愿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只允许填报我校公布的实施单招的专业,建议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六、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1、报名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

2、所有符合考试条件考生名单将于4月9-13日通过我校招生网(www.hntcmc.net)对社会公布。

3、领取准考证:符合考试条件的考生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80元报名考试费来学校西校区招生办领取准考证,查看和熟悉考场。

4、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考试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普高生和中职对口生分别命题考试。

1、考试形式:采取“文化基础考试+综合测试”的模式。

(1)文化基础考试:满分2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其中语文(100分)、数学(60分)、英语(40分);依据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主要考核学生的语言与逻辑知识、科学常识与人文知识、数学应用能力;占总成绩的60%。

(2) 综合测试:满分150分,测试时间5分钟,占总成绩40%。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职业倾向、职业潜能、心理素质等内容,考核专家组每组由3人以上组成,全程实行“多重随机”管理,随机抽取评委、随机编排考场、随机编排考生测试顺序、随机抽取试题等,确保面试测试公平公正。

2、考试时间:4月16日-17日。

3、考试地点: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芦淞路136号)。

七、录取原则

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录取工作。

1、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考时所采集的信息。

2、按填报专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类别确定拟录取名单。普高生和中职对口生以相同的录取比例录取。

3、录取程序:拟录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如无疑议,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0731-28519008 28519148查询。

4、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湖南省2016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办理转学及转专业。

八、日程安排

时 间

事 项

3月18日前

网上公布招生简章、单招方案

3月21日-4月5日

网上报名

4月6日-8日

报名资格审查

4月9日-13日

公布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名单

4月14日-15日

准考证发放

4月16日-17日

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

4月18日-26日

公示拟录取名单(见学校招生网)

4月28日

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5月10日

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单独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及株洲市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按照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和我省相关文件规定,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3、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 实施考试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4、对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党纪政纪相关条规予以严肃处理。

5、学校投诉电话:0731-28519112

十、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31-28519008 28519148

邮编:412000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芦淞路136号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信息公开:学校网http://www.hntcmc.net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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